高效過濾器容塵量介紹:容塵量是在特定試驗條件下,過濾器容納特定試驗粉塵的重量。
這里的“特定”是指:
a. 標準試驗風洞,以及相關試驗與測量設備;b. 比實際大氣粉塵顆粒大得多的標準“道路塵”;c. 委托方與試驗方商定、或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與計算方法;d. 委托方與試驗方商定的終止試驗的條件。
容塵量與高效過濾器實際容納粉塵的重量沒有直接對應關系,孤立的容塵量數據對用戶沒有任何意義。
容塵量測試方法
試驗方法
計重法 Arrestance
試驗塵源為大粒徑、高濃度標準粉塵。粉塵的主要成分是經篩選的、規定地區的浮塵,再摻入規定量的細碳黑和短纖維。大多數國家規定使用美國亞利桑那荒漠地帶的“道路塵”(Arizona Road Dust),中國標準曾規定使用黃土高原某村落的塵土,日本標準規定使用源于日本的“關東亞黏土”。測量的“量”為粉塵重量。
過濾器裝在標準試驗風洞內,上風端連續發塵。每隔一段時間,測量穿過過濾器的粉塵重量或過濾器上的集塵量,由此得到過濾器在該階段按粉塵重量計算的過濾效率。最終的計重效率是各試驗階段效率依發塵量的加權平均值。
計重法試驗的終止試驗的條件為:約定的終阻力值,或效率明顯下降時。這里的所謂“約定”是指客戶與試驗者間的約定,或試驗者自己的規定。顯然,約定終止試驗的條件不同,計重效率值就不同。
終止試驗時,過濾器容納試驗粉塵的重量稱為“容塵量”。
計重法用于測量低效率過濾器,那些過濾器一般用于中央空調系統中的預過濾。 計重法試驗是破壞性試驗,不能用于制造廠的日常產品性能檢驗。
相關標準:美國ANSI/ASHRAE 52.1-1992,歐洲EN779-1993,中國GB12218-89。
由于種種原因,在過去十幾年,全國所有的專業試驗室和高效過濾器廠商很少進行容塵量的測試試驗。
目前JG/T22-1999《一般通風用高效過濾器性能試驗方法》這一行業標準正在修訂中,容塵量測試方法是修訂的重點內容之一。
結合JG/T22-1999、美國ANSI/ASHRAE52.1-1992、歐洲EN779:2002、日本JISB9908:
2001等四個在高效過濾器性能試驗方法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標準對容塵量的定義和試驗方法進行介紹和對比分析,以助于國標的修訂工作。
目前,高效過濾器在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用越來越多,使用壽命是人們在選擇高效過濾器時關心的指標之一。但在實際中很難預知高效過濾器的使用壽命,因此通常采用容塵量來評價它。
容塵量只能定性而不能定量反映高效過濾器的實際容納粉塵的重量,同時只有試驗條件和方法都相同時,才能根據容塵量數據來評價不同過濾器壽命的長短。
EN779:2002對容塵量的定義和容塵量的試驗方法與JG/T22-1999幾乎一致;ANSI/ASHRAE52.1-1992則只在容塵量試驗的終止條件方面與JG/T22-1999有所不同,其它內容也是一致的;而JISB9908:2001除了容塵量試驗的終止條件和計算方法不太相同外,其它也和JG/T22-1999的內容大同小異。
所以各標準的容塵量測試方法主要是試驗終止條件和計算方法存在一些區別。表1列出了各個標準的容塵量試驗終止條件和計算方法。
2、容塵量試驗的終止條件
從表1可以看出,四個標準的試驗終止都有以達到終阻力為判斷依據這一條件,并且JG/T22-1999和EN779:2002僅用這一個判斷條件,而ANSI/ASHRAE52.1-1992和JISB9908:2001還采用計重效率的降低來判斷試驗終止與否。
2.1以終阻力作為試驗的終止條件
對于大多數高效過濾器,其阻力一般是只升不降。這種情況下,就可以直接采用達到終阻力與否來判斷容塵量試驗是否終止,此時,容塵量多少與終阻力大小密切相關,試驗終阻力定的越高,得到的容塵量數值就越大。
終阻力的確定主要有兩種情況:1)初阻力的2倍;2)由生產廠家推薦。高效過濾器由于其構造和種類不同,有的初阻力很低,此時若以2倍的初阻力作為終阻力,對于這些高效過濾器顯然是不公平;若是僅由生產廠家推薦終阻力,很可能造成不同生產廠家同一級別的高效過濾器的終阻力不相同,這樣各個產品的容塵量就沒有可比性,從而會給消費者在選擇高效
空氣過濾器時帶來麻煩。
因此,為了使高效過濾器的容塵量指標更為合理和規范,可以考慮將終阻力值統一化,一種級別的高效過濾器對應一個或者一定范圍終阻力值,文獻6經過分析和總結,給出了一些建議終阻力(表2),值得參考。
2.2以計重效率的降低作為試驗的終止條件
對于用蓬松的粗纖維材料制成的低效率高效過濾器,由于濾料較為稀疏,積的塵粒較粗較多,高效過濾器的阻力增加到一定值后,積塵層被穿透和塵粒從積塵層上反彈脫落、二次揚塵,從而造成高效過濾器阻力不升反降。
這種情況下,判斷試驗的終止條件必須采用計重效率的降低來判斷,即ANSI/ASHRAE52.1-1992中的條件b)和條件c)或者JISB9908:2001中的條件b),而JG/T22-1999和EN779:2002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顯然,JG/T22-1999作為國家標準在這一方面規定是不夠完善的,因此在修訂時有必要相應增加這一方面的內容。
容塵量的計算方法
由表1可知,JG/T22-1999、ASHRAE52.1-1992和EN779:2002的容塵量計算方法是一樣的,都是將人工塵發塵總質量與受試高效過濾器平均計重效率的乘積值記為容塵量;JISB9908:2001則是通過直接稱重受試高效空氣過濾器或者末端高效空氣過濾器而得出容塵量。
根據JG/T22-1999、ASHRAE52.1-1992和EN779:2002等標準的計算方法,要得到容塵量的數值必須先求出平均計重效率,然而平均計重效率只是用于初效過濾器的分級評定,它對于中效和高效高效過濾器沒有什么實際意義。而JISB9908:
2001的計算方法就比較簡單方便,并且更能直觀反映高效過濾器的容塵量。
因此,在標準修訂時可以考慮采用JISB9908:2001的計算方法,直接稱重試驗前后受試高效過濾器的重量,它們的差值就取為容塵量值。
各國標準中的容塵量介紹
在JG/T22-1999中,容塵量的定義是:受試過濾器在達到試驗的終止條件前所攔截的人工塵總量,它由人工塵的發塵總量乘于受試過濾器平均計重效率計算得到;容塵量的試驗方法是:通過發塵裝置把一定量的人工塵發送到裝有受試過濾器和末端過濾器(一般是高效過濾器)的標準試驗風道中,直到人工塵發送完之后,拆下受試過濾器和末端過濾器,分別稱重,得出其質量變化量,從而計算出受試過濾器計重效率,重復進行上述步驟直至受試過濾器達到終阻力值,然后求出整個試驗過程的平均計重效率,最后由平均計重效率乘于總發塵量得到受試過濾器的容塵量。